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办学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双湖大道2号,校园环境优美整洁,教学设施齐全,是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北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校园地处市区中心,交通便利,环境幽雅。
第四条 学院依托中原工学院学科、师资等方面的整体优势,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第五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主要为本科,兼招部分专升本、高职高专以及对口专科。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专升本学制两年,高职高专及对口专科学制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2014年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招生专业名称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照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第九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各招生专业录取要求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相关专业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一条 各项条件符合录取要求的艺术类考生,根据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院艺术类本科各专业要求的高考文化成绩与艺术专业成绩的权重合成比例为:
(1)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2)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与管理方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我院艺术类专科各专业要求的高考文化成绩与艺术专业成绩的权重合成比例为:
(1)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2)空中乘务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凡考生所在省对录取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入学后的第一外语均为英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二周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设立有学院奖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金等。学院还为学生提供数量众多的勤工助学岗位,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第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800--1100元/生·年。各项收费标准以当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六条 学院介绍、招生计划、专业简介等详细情况见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和学院招生网。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双湖大道2号(主校区)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北校区)
学院主页: www.zcib.cn
招生工作办公室信箱:xszsb@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698776、67698956、62499999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招生委员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着力培养具有坚实的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基础,掌握国际贸易操作流程,精通进出口交易技巧,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合同签订、商务谈判、单证制作等对外业务,具备专业研究和分析能力的符合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求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计量经济学、国际金融、国际商法、报关员实务、外贸英语函电、国际结算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适合到外贸公司、外资企业、高等院校、政府机关、金融外贸系统等各类涉外企事业单位从事与经济、贸易、金融相关的业务工作。
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能在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律师法、刑事侦查学、犯罪心理学、税法、金融法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国家立法、执法、司法等机关从事法律工作;在各类公司企业及行业管理部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在律师机构或相关社会组织从事专职律师或专职法律顾问工作;在教学及科研等单位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
英语(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较宽泛的国际商务基础理论知识、较好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并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在外事、经贸、文化、教育、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对外贸易、国际商务以及涉外旅游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综合英语、英语视听说、英语阅读、英语口语、英语写作、高级英语、主要英语国家概况、语言学概论、英美文学、口译、翻译理论与实践、商务英语写作、商务英语阅读、商务英语谈判、商务交际与礼仪、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商法、旅游文化、第二外语(日语)等。 【就业方向】在外事、经贸、文化、教育、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对外贸易、国际商务以及涉外旅游等工作。
日语(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日语语言基础,较强的日语语言应用能力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综合日语、综合英语、商务日语、日语视听说、日语写作、日语阅读、日本概况、日本社会与经济、日语语言学概论、国际贸易、日本文学、口译、笔译、跨文化交际、商务礼仪、商务日语文书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适合在国家外事机关、外向型经贸公司、日本独资及合资企业、国外企业、电视台、报社、银行、学校、旅游公司等部门从事管理、翻译、对外贸易、国际商务、教学以及涉外旅游等工作。
广告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告学理论与技能、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能在新闻媒介广告部门、广告公司、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经营管理、广告策划创意和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及市场调查分析工作的广告学高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设计概论、广告策划与创意、平面广告设计、广告史、广告文案写作、媒体广告设计、广告摄像与摄影、电脑图文设计、市场调查与分析、经营与管理学、公共关系学、中外广告法规与广告职业道德等
【就业方向】可在专业广告公司、设计公司、商业部门、展示公司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出版、影视、策划、宣传、文化产业等工作。